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,优化生源结构,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攻读我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,根据我校“十三五”规划以及学籍、培养、学位相关政策,我校《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激励办法(1202)》等文件精神,特制订本细则。
第一条 优秀生源认定条件
我校当年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合格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;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认定为优秀生源:
第三条 优秀生源认定程序
上海海事大学文理学院(马克思主义学院)
二〇一九年十月
附件一: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表
附件二:文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汇总表